以释永信事件为镜:铁腕整肃宗教乱象 筑牢治理长效防线

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及违反佛教戒律事件的曝光,如同一记重锤,狠狠砸在公众对宗教清净性的认知之上。少林寺官方通报中“挪用侵占资产”“违反戒律私德败坏”等字眼,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否定,更撕开了宗教领域治理的薄弱环节。这一事件绝非孤例,而是折射出部分宗教场所管理失序、宗教人员戒律松弛、监管机制形同虚设的深层病灶。唯有以“刮骨疗毒”的决心整肃乱象,以“警钟长鸣”的自觉筑牢防线,才能守护宗教圣地的清净本真,维护宗教领域的健康生态。

一、正视病灶:事件背后的宗教治理深层隐忧 佛教作为传承千年的宗教,其“慈悲为怀、戒律为基”的核心理念本应是僧众的行为准则,寺院作为“清净道场”更应远离世俗贪腐与私欲泛滥。但释永信事件中,挪用侵占寺院资产的违法行为与长期违反佛教戒律的失德行为并存,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被及时纠治,暴露出三重致命问题:

宗教内部自律机制的崩塌。佛教戒律对僧众的行为规范有着明确界定,寺院管理也应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与监督体系。但事件中,个人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,戒律沦为“稻草人”,反映出部分宗教团体“圈子化”“一言堂”现象严重,内部监督异化为“护短遮丑”的工具,最终导致“清规戒律”让位于“世俗欲望”。

职能部门监管的“宽松软”。宗教资产属于社会公共文化财富,其使用与管理本应接受严格监管。但资金挪用、资产侵占等行为能够长期存在,说明监管部门存在“重备案轻监管”“重形式轻实效”的倾向,对宗教场所的财务审计、人员行为监督流于表面,甚至存在“怕得罪人”“怕捅娄子”的不作为心态,最终使监管防线形同虚设。

对宗教特殊性的误读与纵容。长期以来,部分人存在“宗教场所是法外之地”“宗教人员应特殊对待”的错误认知,导致对宗教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这种认知偏差不仅助长了个别宗教人员的特权思想,更让“违法乱纪”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间,最终使“圣地”沦为“名利场”。

二、铁腕整治:以零容忍态度斩断乱象根源 释永信事件的警示意义,在于它打破了“宗教人员天然道德高尚”的迷思,证明宗教领域绝非“法外飞地”。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,就是对信众信仰的亵渎,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。整治宗教乱象,必须拿出“刀刃向内”的勇气与“雷霆万钧”的力度:

强化宗教界自我革命的决心。佛教界应痛定思痛,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。一方面,要重塑戒律权威,将“持戒修行”作为宗教人员的生命线,对违反戒律者坚决清理出僧团;另一方面,要建立透明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引入第三方审计与信众监督,让每一笔寺院资产的流向都晒在阳光下,从源头上遏制贪腐空间。

职能部门必须扛起监管之责。宗教管理部门要彻底摒弃“民不举官不究”的消极心态,变“事后救火”为“主动防控”。对宗教场所实行“穿透式监管”,将财务审计、人员行为、活动开展等纳入常态化监督范围,对资金异常流动、与世俗利益过度纠缠等风险点建立“红黄蓝”预警机制,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介入。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,无论涉及什么身份、什么场所,都要依法严惩,绝不允许“以教代法”“以情枉法”。

严肃追责问责,倒逼责任落地。此次事件中,若存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、纵容包庇等行为,必须一查到底、绝不姑息。要通过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,也深挖监管链条中的责任漏洞,让“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”成为常态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每一位监管者时刻绷紧责任之弦,切实履行“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”的使命。

三、警钟长鸣:构建预防为主的长效治理体系 “亡羊补牢”的代价,远高于“未雨绸缪”的投入。释永信事件造成的信任裂痕,需要漫长时间才能修复,这更警示我们:宗教治理必须把“预防为主”刻入骨髓,从根本上铲除违法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。

完善宗教人员全周期管理机制。严格宗教教职人员准入标准,将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法治意识作为核心考核指标,杜绝“带病入教”;定期开展法治与戒律双重教育,让“守法守戒”成为宗教人员的本能自觉;建立“红黑榜”制度,对模范遵守者予以表彰,对失德违法者永久禁入,形成鲜明导向。

推动宗教场所“去个人化”治理。破除对“高僧大德”的盲目崇拜,建立集体决策机制,明确个人权限边界,防止权力过度集中。寺院重大事务、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,全程留痕备查,从制度设计上压缩个人滥权的空间,让“一言堂”失去生存土壤。

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网络。整合宗教管理部门、佛教协会、审计机构、信众代表等多方力量,形成“政府监管+行业自律+社会监督”的共治格局。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信众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对有效举报予以保护和奖励,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。

宗教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健康发展关乎社会和谐与公序良俗。释永信事件不应只是一场短暂的舆论风暴,更应成为推动宗教治理现代化的“转折点”。唯有以铁腕手段整肃乱象,以长效机制防范风险,以责任追究倒逼担当,才能让宗教场所回归“清净道场”的本真,让宗教人员重拾“慈悲守戒”的初心,让宗教在法治轨道上真正发挥净化心灵、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,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精神防线。这警钟,必须长鸣不止;这防线,必须固若金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