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吉金罚决字〔2025〕134-140号)显示:

兰伟杰(时任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行长)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和贷后管理不到位行为。

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和贷后管理不到位行为。

郭亦荃(时任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行长)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。

兴业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。

郭玉华(时任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行长)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。

兴业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。

王继国(时任兴业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行长)违法违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主要违法违规行为: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。

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、长春临河街支行、长春高新支行违法违规被处罚 时任兴业银行4名支行行长被罚

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、长春临河街支行、长春高新支行违法违规被处罚 时任兴业银行4名支行行长被罚

(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)